人口统计是搜集、整理和分析人口现象的状态、变动及其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数量关系的一门统计。由于人口现象既具有社会属性的一面,又具有自然属性即生物属性的一面,因此,人口统计在研究人口现象时,既要把人口数量特征及其关系与相关的社会经济因素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又要从人口现象的自身特点及其内部的发展变化规律性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从而对被研究的人口现象做出综合性的全面说明。
一、人口统计的对象、任务和作用
人口统计的对象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由一定的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有生命的个人组成的人口群体。
人口统计任务在于搜集、整理和分析人口现象的质量和数量资料,即在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统计方法研究人口数量及其分布变化情况和性别、年龄、家庭、民族、受教育程度、职业等构成情况。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口统计是为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制定人口、教育、就业、城镇化等方面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更好地解决与人口相关的劳动就业、城镇建设和管理、教育发展、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口统计也是为贯彻基本国策、准确把握和分析未来人口发展趋势提供判断依据的重要工作。通过人口统计,及时获得人口发展和管理的统计信息,有利于及时发现人口变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二、人口统计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人口统计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人口、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反映人口的自然属性,还反映人口的经济活动、生活水平和质量。具体包括:
1、地理和迁移特征。包括常住人口总量、各地区人口、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人口在各地区的迁移流动方向和流量等。
2、家庭特征。包括总户数、家庭户和集体户构成、家庭户规模、家庭代际关系等。
3、人口和社会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平均初婚年龄、国籍、民族等。
4、生育和死亡特征。包括出生人口数、育龄妇女活产及存活子女数、初婚年龄、生育年龄、生育孩次、死亡人口数、死亡年龄和死亡时间等。
5、教育特征。包括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识字状况等。
6、经济特征。包括经济活动状况(如就业状况、失业状况)、行业职业状况、工作时间、就业部门情况、社会保障状况(如社会保险参与情况、生活来源)等。
7、人口生活质量特征。包括住房条件、居住环境等。
常住人口: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以下各类人口:住本户,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住本户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住本户不满半年,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住本户,户口待定的人。常住人口是一个时点指标,它的空间标准是乡、镇、街道,时间标准是半年。
人口自然增长率: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长数(出生数减死亡数)与年平均人数之比,通常用千分数表示。计算方法:
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内出生人数-年内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三、人口统计(调查)方法
人口统计(调查)工作是按照一定的人口研究目的,采取科学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有关人口方面的原始资料的活动。人口统计调查方法主要有人口普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我国自1982年以来,逐渐形成了周期性人口普查与年度人口抽样调查相结合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两次人口普查中间进行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每年进行一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为国家和各地区提供了大量丰富的人口数据资料。
四、人口统计(调查)的结果发布
人口统计(调查)数据的发布采取下管一级、分级发布的形式。即由上一级统计部门对下一级统计部门的主要人口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审定,反馈下一级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一般以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统计资料等形式向党政领导提供,同时以新闻发布以及《河北经济年鉴》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