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女,1967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8月河北财经学院计划统计专业毕业后分配到石家庄市工作,1992年6月调到唐山市统计局,从事统计工作已25年。先后任职唐山市城调队生产价格处副处长,局综合处处长,局核算处处长。这些年来,她始终坚守在统计第一线,脚踏实地,钻研业务,求实创新,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荣获2010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考核嘉奖。
一、常规业务工作成绩显著
1.资料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规范了历史数据台账。在整理年鉴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增加了今年上半年以来GDP和民营经济增加值分季度分行业历史数据、各专业各部门核算基础数据、全省各市分季度历史数据。二是规范了业务性数据资料。包括统计月报、大小资料、唐山统计杂志、专业统计制度、对外提供的数据资料等业务性资料的管理。三是规范了各县区资料整理工作。
2.各项业务报表工作圆满完成。及时上报季度GDP、民营经济增加值、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等常规报表,并对县区增加值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完成了城镇个体户资产负债调查及资产负债年报;基本完成GDP年报工作。
3.核算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夯实各部门各专业基础数据。对于专业数据有改动的及时确认修改,密切关注部门数据的基期调整,金融数据、保险数据等数据取材时间的变化。二是科学评估核算结果。对于核算结果,进行横向对比,和其他市比,和全省平均水平对比;纵向对比,和上年同期对比,和上几个季度对比,和历史数据对比;各相关指标之间对比,关注各相关指标之间的比例关系;各行业增速变动较大的找到原因,分析是否符合本地发展实际。三是加强县区审核评估。我们对县区审核评估的原则是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前提下,符合全市发展大趋势,符合当地经济实际,符合本县区在全市的基本位次。
二、改革创新工作积极推进
1.积极探索旅游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已经纳入2015年国家核算体系,国务院规划提出到2020年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5%,冀[2016]12号文明确了旅游业的责任单位。按照省局旅游业增加值核算培训会议精神及2015年河北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白皮试行),我们认真学习旅游及相关产业的核算背景、基本概念、内容、指标分类、核算方法制度,提前和相关部门沟通,搜集基础数据,探索我市旅游业增加值核算的可行性。
2.做好“三新”增加值核算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制度,加强专业沟通。组织全处通知学习省统计局下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目前工业处、服务业处、贸易处、能源处、社科处都在做相关报表,我们定期与各专业沟通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密切关注省局动态,积极跟局领导汇报,争取工作主动。
三、统计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1.加强部门协作与沟通。一是与市工信局联合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协调调度会议,由工信局一把手局长、主管局长、工信局主要处室、国税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工信局局长参加,我们统计局、国税局做了发言。二是与宣传部联合召开文化产业协调会议,撰写会议培训材料,对与会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平时与财政、人行、税务、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数据沟通机制,每月定期搜集财政八项支出、居民储蓄存贷款余额、增值税、公路周转量等指标,密切关注数据变化趋势,及时汇报协调。
2.统计咨询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一是协助体育局开展体育产业专项调查;二是参加省民营办来唐调研座谈会,汇报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和建议措施;三是撰写一季度全市GDP指标完成情况专报,被丁秀峰市长批示。四是参加发改委、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和处室召开一季度经济形势讨论会,并研讨现代服务业统计相关问题;五是研究固定资产投资和GDP回归方程,探索指标间变化规律及对经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