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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统计

时间: 2013-07-29 浏览次数:?

 

 

人口统计是搜集、整理和分析人口现象的状态、变动及其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数量关系的一门统计。由于人口现象既具有社会属性的一面,又具有自然属性即生物属性的一面,因此,人口统计在研究人口现象时,既要把人口数量特征及其关系与相关的社会经济因素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又要从人口现象的自身特点及其内部的发展变化规律性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从而对被研究的人口现象做出综合性的全面说明。

一、人口统计的对象、任务和作用

人口统计的对象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由一定的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有生命的个人组成的人口群体。具体来说,人口统计对象是具有我国国籍并在我国境内常住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以下各类人口:住本户,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住本户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住本户不满半年,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住本户,户口待定的人。

人口统计的任务在于搜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人口现象的质量和数量资料,即在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统计方法研究人口数量及其分布的变化情况和性别、年龄、家庭、民族、受教育程度、职业等的构成情况,以及出生率、死亡率和平均预期寿命、结婚率、迁移及其对人口数量和构成的影响。人口统计还研究人口再生产、未来人口的数量和构成的变化情况。

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口统计是整体掌握人口发展状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可靠依据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人口统计,可以掌握人口的数量结构、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方向、居住环境、社会保障、就业失业以及健康状况等多方面资料。这些资料将为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制定人口、教育、就业、城镇化等方面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更好地解决与人口相关的劳动就业、城镇的建设和管理、教育发展、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

口统计也是为贯彻基本国策、准确把握和分析未来人口发展趋势提供判断依据的重要工作。通过人口统计,可以及时获得人口发展和管理的统计信息,有利于及时发现人口变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二、人口统计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人口统计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人口、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反映人口的自然属性,还反映人口的经济活动、生活水平和质量。人口统计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理和迁移特征。包括常住人口总量、各地区人口、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人口在各地区的迁移流动方向和流量等。

2.家庭特征。包括总户数、家庭户和集体户构成、家庭户规模、家庭代际关系等。

3.人口和社会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平均初婚年龄、国籍、民族等。

4.生育和死亡特征。包括出生人口数、育龄妇女活产及存活子女数、初婚年龄、生育年龄、生育孩次、死亡人口数、死亡年龄和死亡时间等。

5.教育特征。包括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识字状况等。

6.经济特征。包括经济活动状况(如就业状况、失业状况)、行业职业状况、工作时间、就业部门情况、社会保障状况(如社会保险参与情况、生活来源)等。

7.人口生活质量特征。包括住房条件、居住环境等。

三、人口统计(调查)方法

人口统计(调查)工作是按照一定的人口研究目的,采取科学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有关人口方面的原始资料的活动。人口统计(调查)工作包括人口原始数据的采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估、分析研究和资料公布出版的全部过程。我国自1982年以来,逐渐形成了周期性人口普查与年度人口抽样调查相结合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两次人口普查中间进行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每年进行一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为国家和各地区提供了大量丰富的人口数据资料。

1.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指在规定的时点上,根据国家行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表格,统一的时点和统一的填写方法,对全国或一定地区内的全部人口的状况,逐人进行调查登记,并对调查获得的人口资料进行汇总、评价、分析、公布的全过程。人口普查是各个国家取得人口资料,查清国情、国力的一种基本方法,所以也称作“国情普查”或“国势调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

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五次人口普查。

2.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是指为了某一研究目的,根据概率论中的数理统计原理,总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并根据样本数据推断总体特征的非全面调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研究人口的自然变动和机械变动情况的一种人口抽样调查形式。198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第三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198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式建立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为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管理及制定经济社会和人口规划及时提供了人口资料。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对全国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代表性。20063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建立河北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制度。通知要求在实施国家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制度的同时适当扩大全省调查样本,以满足省、市两级宏观调控与管理的需要。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对全省及各设区市有代表性。

3.1%人口抽样调查。是从全部人口中抽取1%的样本进行调查的一种人口抽样调查。河北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分别于1987年、1995年和2005年成功进行了31%人口抽样调查。

人口统计(调查)工作是采取由调查员入户询问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调查员按照划分的调查区域深入到每家每户,实地询问和了解每一个家庭成员的情况,并根据申报人的申报,如实登记。人口统计(调查)包括调查方案设计、调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调查培训、调查摸底、宣传动员、登记和复查、编码、快速汇总、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数据质量评估、调查资料的公布出版、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等多个环节、多个阶段的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除了统计部门负责的人口统计(调查)工作外,还有公安部门、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各自工作需要而开展的有关人口信息的统计。195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了公安部门人口统计报表制度。人口统计报表由公安部门逐级汇总上报,采用年报的方式取得资料;计划生育部门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研究的目的和任务,实施有关人口、婚姻、生育等方面信息的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半年报和年报,由村(居)委会一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

四、人口统计(调查)的结果发布

人口统计(调查)数据的发布采取下管一级、分级发布的形式。即由上一级统计部门对下一级统计部门的主要人口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审定,反馈下一级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一般以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统计资料等形式向党政领导提供,同时以新闻发布、统计公报、新闻宣传稿件,以及《河北经济年鉴》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