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结构不断优化 城镇化发展取得新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一
时间:2017-09-15 信息来源:人口就业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人口变动趋势,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常住人口保持低速稳定增长,人口性别比处于合理区间,人口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人口结构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总人口呈现低速稳定增长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口保持低速平稳增长,常住人口总量从2012年的7288万人,增到2016年的7470万人,年均增加45.5万人,年均增长6.2‰。人口规模排在广东、山东、河南、四川和江苏之后,是全国第六人口大省。
图1 全省分年度常住总人口
二、男女性别结构基本合理
(一)人口性别结构处于合理区间
全省人口性别结构的特点是男性人口略多于女性,总体处于合理区间。2016年,全省男性人口为3795万人,占全部人口的50.8%;女性人口为3675万人,占49.2%,人口性别比为103.3(女性为100)。2012年以来,全省人口性别比一直处于国际公认的95-105合理区间。
图2 全省常住总人口分性别情况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向正常水平回归
2016年,常住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57,比2012年降低7.33,逐步趋近正常水平107的上限值(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范围是103至107)。新的生育政策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向正常水平回归,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势头得到有效抑制。
图3 全省出生婴儿性别比情况
三、人口自然增长态势平稳
从人口自然变动情况看,2012年以来,全省年均出生人口93万人,出生率保持在13‰左右。年均死亡47万人,死亡率保持在6‰—7‰之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左右小幅波动。
2016年,全省育龄妇女(15-49岁)1744.83万人,比2012年减少293.63万人,新生婴儿92.50万人,出生率达到12.42‰。在育龄妇女减少情况下,生育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保障了人口的自然增长。
表1 全省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年份 |
出生人口 |
出生率 |
死亡人口 |
死亡率 |
自然增长率 |
(万人) |
(‰) |
(万人) |
(‰) |
(‰) |
|
2012 |
93.56 |
12.88 |
46.56 |
6.41 |
6.47 |
2013 |
95.32 |
13.04 |
50.22 |
6.87 |
6.17 |
2014 |
96.98 |
13.18 |
45.84 |
6.23 |
6.95 |
2015 |
84.04 |
11.35 |
42.87 |
5.79 |
5.56 |
2016 |
92.50 |
12.42 |
47.37 |
6.36 |
6.06 |
四、人口地区分布不均衡
自然资源禀赋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口地区分布呈现出南密北疏、东部沿海集聚的状态。地区间人口规模差距较大。2016年,保定(不含定州)、石家庄(不含辛集)两市常住人口超过千万,分别为1043万人、1015万人,人口最少的设区市为秦皇岛市,常住人口307万人;人口密度差距显著。定州市、邯郸市、廊坊市人口密度超过700人/平方公里,分别为942、787、718人/平方公里,承德市人口密度最低,为89人/平方公里。
图4 2016年各市常住人口及密度情况
五、人口年龄结构有所改善
(一)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上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根据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逐步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人口政策的调整完善,直接影响人口结构的变化。
2016年,全省0-14岁少年儿童人口为1398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72%,比2012年上升1.26个百分点,四年间增加了126万人。伴随着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推进,生育政策调整的效果开始显现,人口年龄结构逐步优化。
(二)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庞大
2016年,全省15-64岁劳动年龄常住人口为527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70.59%,比2012年下降3.27个百分点。全省人口总抚养比为41.66%,低于50%,仍处于人口红利期,劳动力资源优势依然明显。
图5 全省常住人口年龄结构
六、家庭结构继续呈现小型化和多样化趋势
2016年,全省家庭结构呈现核心家庭(由已婚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和直系家庭(由父母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子女组成的家庭)为主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空巢家庭等比例有所上升。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16年全省家庭户数量达2294万户,平均户规模为3.22人/户,比2012年减少0.07人/户。从家庭成员数量上看,一人户占10.43%,二人户占26.68%,三人户占24.35%,四人户占19.69%,五人及以上户占18.85%。“二人世界”和“三口之家”占50%以上,五人以上的大家庭不足两成,中国传统社会的大家庭已不多见。
图6 2016年全省平均家庭户规模(人/户)
2016年,全省常住人口家庭代际关系更趋简单化。一代户占33.64%,二代户占45.26%,三代户占20.14%,四代及以上户仅占0.97%。
七、受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一)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16年,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11年,比2012年增加0.40年。标志着6岁及以上人口基本上完成了9年义务教育,达到了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整体受教育水平继续稳步提高。
(二)男女受教育年限差距逐步缩小
2016年,全省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男性为9.32年,比2012年增加0.36年;女性为8.89年,比2012年增加0.45年。男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差距逐年缩小。
图7 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三)高学历人口快速增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2016年,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高中(含中职)人口比重达到16.15%,比2012年提高1.31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人口比重达到10%,比2012年提高了4.58个百分点。这些受过高等教育和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是加快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宝贵资源和优势,是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重要支撑力量。
图8 6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比重
八、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新型城镇化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不断深化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强城镇改造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城乡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城镇聚集人口能力不断增强。
(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逐年上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对新时期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做出全面部署。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赋予河北建设全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的重大使命。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推动中心城市提质、县城建设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图9 河北省城镇化发展趋势
截止2016年底,全省设区市11个,市辖区47个,县级市19个,建制镇1107个。城镇常住人口3983万人,比2012年增加572万人,年均增加14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32%,比2012年提高6.5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63个百分点,快于全国0.43个百分点。
(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步伐加快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关键举措,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推动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2016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8.73%,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14.6个百分点,比2012年缩小0.2个百分点,表明城镇化质量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和趋势,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完善服务保障政策,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分布,确保人口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