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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建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时间:2022-12-21 信息来源:承德市统计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承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遇建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用专门章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报告贯穿着法治思维,体现了法治精神。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调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统计法治是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高质量发展同样离不开统计法治的强力支撑。作为一名统计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勇做统计法治建设的实践者。

 

一、强化理论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科学作出的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既在吃透精髓、把握要义、引领思想上下功夫,也在知行合一、指导实践、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统计工作做出批示指示,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统计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统计法治实践中要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纪律意识的培育,不断增强统计法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各级领导干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做统计法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依法统计成为党内共识、政府共识和社会共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落实到统计监督实践中。

 

二、树立执法权威,强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权威,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一)强化领导责任。承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我局制定了《承德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监督责任,统计调查人员直接责任。完善建立全员全程全域数据质量责任制、节点数据风险防控机制、数据分析评估监督管理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推动防假惩假关口前移。

 

(二)强化执法监督。制定并落实《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承德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把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常规数据质量检查紧密结合,将执法监督触角向基层扎根、向常态化拓展。在全市开展了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全面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抽查事项、检查单位、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以及相关法法规规定、各项清单均在市统计局外网进行公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治审核。市统计局制定了《承德市统计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承德市统计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下一步要结合新形势下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任务和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予以惩处。

 

(三)规范统计行为。遵守《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行政执法的各种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标准,确保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统一。通过直报、审核、评估、公布四个步骤向全社会发布统计数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统计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晒在阳光下。要确保统计制度的设计、统计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到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真实,把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着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统计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通过有效利用统计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为统计法治建设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书面报告或直接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等形式,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知识;在《承德市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将统计法纳入本级党校 (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纳入《市委管理干部素质提升专题网班》的培训内容;召开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市、县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县统计局全体职工参加会议,传达学习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印发《承德市法治统计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承德市统计局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承德市统计局领导干部2022年学法计划》,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发送和传达学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部门按要求及时发放《汇编》,向纪检监察、组织 (人事)部门和发改、农业、经信、商务、科技等经济管理部门发放汇编,要求上述单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学习。重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人员深入社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方式对普及统计法规知识。同时利用微信群、关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多媒体进行网络普法宣传。

 

)向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全市工业统计月报审核查核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培训视频会议、劳动工资统计业务视频培训会议、各县(市、区)核算培训会议等集中培训形式,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定期深入企业等进行法治宣传走访活动,开展企业负责人和统计员座谈会,宣传统计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使统计调查对象知晓其在统计调查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增强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和抵制各种非法干预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