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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计经费预、决算管理程序

发布时间: 2013-11-7 8:48:42 来源: 网管办浏览次数:?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全省统计系统中央统计经费预、决算管理工作过程,确保预算编制、预算下达、预算执行和决算编报工作过程及时、准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统计系统中央统计经费管理工作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年终决算三个环节。

  三、职责

  (一)办公室(财务处)负责系统中央统计经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年终决算工作。

  (二)系统各中央预算单位负责预算中人员基础信息报送、用款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报送工作。

  (三)局机关各相关单位负责提供预算项目文本等资料工作。

  (四)分管局领导负责年度预算的审核、签发;用款计划的审定、签发;决算的审定、签发工作。

  (五)局长会议负责年度预算审定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预算编制

  1.本环节工作时限:按国家局财务司预算管理要求时间;

  2.办公室(财务处)根据国家局下发的预算编制通知和下发清理结果及下发的预算控制数,进一步细化预算控制数,审核汇总系统各中央预算单位提供的人员基础信息等预算基础数据,编报系统预算基础信息和进行项目库清理;审核录入局机关各相关单位提供的预算项目文本等资料及部门预算数据;经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局长;

  3.分管局领导对办公室(财务处)汇总、录入及初步审核的预算数据和项目库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局长会议;

  4.局长会议审定预算;

  5.分管局领导签报国家局财务司。

  (二)预算执行

  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家统计局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按预算及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并支出相关费用。保证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本环节工作时限:按国家局财务司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时间;

  2.办公室(财务处)根据国家局下发的预算通知,进一步细化年度预算到系统各预算单位;审核汇总系统各中央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编报的分月用款计划,经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分管局领导;

  3.系统各中央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报分月用款计划;每季度报送预算执行情况;

  4.分管局领导对办公室(财务处)审核的预算用款计划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签发,报国家局财务司。

  (三)决算工作

  1.办公室(财务处)按照国家局决算编制通知,对系统各预算单位下发决算编报通知,同时进行决算编制培训,汇总编制年度决算及相关报表系统、报表说明及决算分析报告;

  2.系统各中央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编报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及相关报表系统、报表说明及决算分析报告,审核无误后上报省局办公室(财务处);

  3.办公室(财务处)审核汇总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核;

  4.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经局长签报国家局财务司。

  五、依据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5.河北省统计局财务管理规定

  六、记录

  1.一上、二上及项目试点预算

  2.部门决算

  3.住房改革支出决算

  4.固定资产投资决算

  5.各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6.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

  7.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

  七、附件

  中央统计经费预、决算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