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均GDP与人均GNI的概念明显不同。人均GDP和人均GNI分别是用GDP和GNI除以年平均人口计算得到的人均指标。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价值。GNI即国民总收入,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等于企业、政府、住户等机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
(2)GDP和GNI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两者的联系看,GDP是GNI核算的基础。GNI等于GDP加上从国外获得的初次分配收入,减去付给国外的初次分配收入,即GDP加上从国外获得的初次分配收入净额。从两者的区别看,GDP是个生产概念,主要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变动情况;GNI是个收入概念,主要反映一个国家收入水平和宏观收入分配状况。具体到人均GDP和人均GNI上,人均GDP主要反映一个国家的人均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NI主要反映一个国家获得收入的人均水平。
(3)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区别较大,侧重点不同。国民总收入(GNI)通过经常转移,形成可支配总收入。可支配总收入中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和住户调查中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是反映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标。
一是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是一个核算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企业部门、广义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是宏观收入分配的主体。三个部门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经过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各自的可支配收入,企业、政府、住户三者可支配收入之和即为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其中,住户部门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和投资者,作为生产者,住户部门包括所有农户和个体经营户,以及住户自给性生产服务的提供者。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是经过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阶段获得的,在初次分配环节,住户部门收入包括住户获得的劳动者报酬、财产收入净额,以及住户部门增加值扣除住户部门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和缴纳的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包括个体经营户营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和自有住房服务折旧;在再分配环节,住户部门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获得社会保险福利和其他社会补助,经过经常转移调节,形成了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
二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调查指标。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居民家庭开展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该调查是一项抽样调查,国家统计局首先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和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科学方法抽选调查户,然后请调查户把家庭日常收支逐笔进行登记,最后根据分户基础数据加权汇总生成全国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是可支配总收入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反映居民收入水平的侧重点不同。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主要从宏观角度反映居民、政府和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方面反映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购买力,如衡量收入翻番、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是否同步等目标的实现程度;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情况,如计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等数据都需要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进行衍生计算。在具体分析时,应根据具体问题选择合适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