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在各种渠道发布的同一指标、同一时间的数据应该是一致的,但有可能因为发布的时间不同而出现不一致,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第一类是由于上报数据性质不同引起的不一致。如,2月底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很多指标使用的是快报数据,5月份出版的《中国统计摘要》中部分指标使用了年报数据,进而引起不一致。再有,9月份《中国统计年鉴》收录的指标一般就是年报数据,也可能与《中国统计摘要》或之前公布的数据出现不同。
第二类是因普查结果开展数据修订引起的不一致。如果进行了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GDP、人口和农业等领域的相关指标历史数据就会相应修订,造成与之前公布的数据不一致。
第三类是统计指标本身需要持续修订。这里主要包括那些需要剔除季节因素的指标。如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的环比增速,每个季度或每个月应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历史数据;再如,国房景气指数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总之,遇到不同渠道同一指标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时,先从相应渠道的有关说明中确认是否属于上述三类情况。一般来说,用发布时间更晚的数据更为准确,也可向国家统计局统计服务部门咨询:http://www.stats.gov.cn/tj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