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贫困标准的演变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困标准也会提高。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共采用过三条不同生活水平的贫困标准。分别是“1978年标准”、“2008年标准”和“2010年标准”。
“1978年标准”是一条低水平的生存标准,按1978年价格每人每年100元。在该标准下食物支出比重约85%,基本能保证每人每天2100大卡热量,但食物质量较差,主食中粗粮比重较高,副食中肉蛋比重很低,只能勉强果腹。
“2008年标准”是一条基本温饱标准,按2008年价格每人每年1196元。在该标准下食物支出比重降低到60%,基本保证实现“有吃、有穿”。该标准在“1978标准”基础上,适当扩展非食物消费支出。
“2010年标准”即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是一条稳定温饱标准,按2010价格每人每年生活水平2300元。
(2)现行农村贫困标准
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是“按2010年价格水平每人每年生活水平2300元”。该标准与“两不愁、三保障”相结合,是农村居民跨入小康的门槛,符合普通百姓对于小康的基本预期。贫困人口达到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后,能满足“吃饱、适当吃好”的稳定温饱需求,还能满足基本衣着、用品、水电、交通通讯等非食物需求,并能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实现安稳度日、不愁吃穿的比较宽裕的生活状态。
由于物价水平变化,同一标准在不同年份需要进行年度调整,以确保其代表的生活水平不变。同一条标准在不同年份,虽然数值不同,但都代表了同一种生活水平,年度间是可比的。农村贫困标准可以查阅《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