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调查的,包括对电商平台和对企业两个层面的调查。通过电商平台的调查获取全社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数据,通过企业调查可以反映不同行业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情况。国家统计局对企业的调查是从2011年开始的,调查范围为“四上”的所有企业,调查频率为年度,相关统计数据通过《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第三产业年鉴》对社会公众发布。为了全面及时反映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从2015年起,国家统计局在对企业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对电商平台的调查,调查对象为四上企业的所有电商平台和四下企业电商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调查频率为季报,目前通过《中国信息报》按季度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