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夏粮、早稻和秋粮产量的总和。粮食产量统计调查采取主要品种抽样调查、小品种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和生产经营单位。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由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组成。我国粮食产量抽样调查以省为总体,在国家调查县(市)及部分产粮大县中进行。运用遥感影像,采取空间抽样技术在全国共抽取9000多个样本村,每个样本村抽取3个面积约60亩的样方地块。调查时节,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调查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对样方地块内及其压盖的所有自然地块中开展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各调查总队根据调查基础数据推算出各地区粮食播种面积。
粮食单位面积产量调查是采用实割实测方法,在抽取的面积调查地块中进行。各调查村对相应粮食品种种植地块逐块进行踏田估产、排队,抽选一定数量样本地块做出标记。按照制度要求在每个自然地块抽选3—5个10平方尺的小样方。待收获时各县级调查员或辅助调查员在抽中地块中进行放样,割取样本,再通过脱粒、晾晒、测水杂、称重、核定割拉打损失等环节,计算出地块单产。各调查总队根据地块单产推算各地区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