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春节假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从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对部分月报(如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经济效益等数据)不单独开展1月份统计数据的调查,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这一做法是依法通过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予以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