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风雨兼程 城乡沧桑巨变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八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建党100年来,全省人口和城镇化发展进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样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人口从盲目发展到有计划的人口控制,从人口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道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全省城乡建设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城镇人口历史性地超越乡村,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
一、人口规模由波动增长转变为均衡发展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数据显示,河北省常住人口总量达到7461万人,居全国第6位,年增长速度由“二普”时的2.28%,降至“七普”时的0.38%。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完成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再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逐步走向均衡发展。
河北省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一)不稳定增长阶段
河北旧称直隶省,1928年改为河北省。据资料记载,民国元年河北人口为2114.20万人,到1935年增加到2698万人,年均增速为1.67%。抗日战争时期,河北全境被日军控制,人口数量大量减少,1940年人口为2321万人,比1935年减少12.97%,直至抗日战争后期,人口才开始恢复增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7年,河北农村广泛开展了土地革命,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人民获得了基本生产资料,生活有了保障,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到新中国成立前达到3086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着手进行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顺利完成了三年经济恢复和对农业、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平安定。1950-1964年,全省出生率在30‰的水平上下波动,死亡率开始稳步下降,但保持在10‰以上,自然增长率由14.6‰波动上升到20‰以上,属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类型。1954、1955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超过20‰,形成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人口增长高峰。
1959-1961年困难时期,人口出生率短暂下降、死亡率上升,人口自然增长有所放缓。1961年,国家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幅提高,市场短缺的轻工产品和生活必需品增加,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出现了补偿性的生育高峰。1963年,全省人口出生率达到38.6‰,出生人口151万人,自然增长率达到27.4‰,出生率、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都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值。
(二)快速增长阶段
人口的高速增长,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62年,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河北于1963年初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的指示》,1964年相继成立省、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开展了一系列组织、宣传工作,但对人口过快增长并未发挥明显的抑制作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中断,人口增长再度处于无控制状态,人口继续以较快速度增长,形成长达12年(1962-1973年)的人口增长高峰,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次人口增长高峰。在此期间,全省出生率人口、出生率保持在高位运行,但死亡率在1964年后降至10‰以下,全省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向了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阶段。
人口过快增长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国家从七十年代开始在城乡推行计划生育。1973年,河北省转发了《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提出以“晚、稀、少”为标志的生育政策性要求,开始把人口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人口发展由盲目自发的生育阶段进入到了一个有计划进行控制的新的发展阶段,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从1974年开始,全省人口出生率呈下降趋势,死亡率保持了总体平稳,自然增长速度逐渐由高变缓。1974-1980年全省人口年均增加51万人,年均比1962-1973年少增加33万人;年均增长1.02%,比1962-1973年回落0.93个百分点,人口增长速度呈现稳步回落的趋势。
1980-1990年,全省出生人口出现上升波动。1981年新《婚姻法》颁布实行,实际结婚年龄提前,几个年龄组的人群同时进入婚育期,加之受第二次生育高峰惯性的影响,婚育人口急剧增加。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生育意愿明显增强,而普遍提倡的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还没有被群众接受,农村居民仍然保持较高的生育水平。同时,全省分别于1982、1984和1986年先后三次调整生育政策,使照顾生育二胎范围不断扩大。1981年人口出生率达到24.0‰,自然增长率达到17.9‰,是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以来的最高值,1981年和1982年人口分别增加88万人和100万人,比70年代后期有了大幅上升。这期间,人口年均出生率为19.9‰、死亡率为5.9‰、自然增长率为14.0‰。10年净增人口991万人,年均净增加99万人,年均增长1.8%,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形成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三次人口增长高峰。
(三)低速稳定增长阶段
1989年,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实施《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势头。从1991年起,全省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10‰以下,增速明显放缓,标志着我省人口再生产类型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变的开始。2001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仅为11.16‰,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水平。2001年全省常住总人口为6699万人,比1990年增加540万人,1991-2001年年均增加49万人,年均增长0.8%。进入21世纪后,随着“80后”逐步进入婚育期,逐渐又一次进入了全省第四次人口增长高峰,但是无论是人口出生率还是自然增长率都未能达到90年代初水平。这次高峰主要是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和人口增长惯性造成的,是在低生育水平下实现的,与前三次高峰有着本质不同。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受教育程度提高,婚姻年龄推迟,生育意愿下降和育龄妇女规模减少,全省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逐渐下降。2002-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增加45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83%。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政策,2016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两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人们生育意愿在2016、2017年得到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有所增加。2018年后,全省人口出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自然增长同步降低。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河北省常住人口为7461.02万人,与2010年“六普”相比,增加275.60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下降0.37个百分点。
二、人口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我省人口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省人口发展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性别结构趋向改善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性别平等全面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融入社会文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和生命健康质量,积极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
总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河北省总人口性别比呈阶段性波动变化,前三次人口普查期基本呈上升趋势,后三次普查期呈下降趋势。“三普”之前的29年间(1953-1982年),总人口性别比上升3.42个百分点,平均每十年上升1.18个百分点;“三普”之后28年间(1982-2010年),总人口性别比下降2.06个百分点,平均每十年下降0.74个百分点。“一普”至“二普”期间,总人口性别比快速上升,从101.48提高到104.75,上升了3.27个百分点。“二普”至“四普”总人口性别比基本稳定,在104.9-104.48之间。“四普”至“六普”为匀速下降期,每十年总人口性别比约下降0.8个百分点。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总人口性别比为102.02,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0.82。总人口性别比较全国平均水平低3.05,性别结构趋于平衡。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反映的是新出生的男婴数量与女婴数量的比例关系(女=100),没有人为干扰的情况下,男女数量比值比较稳定,一般在103-107之间,超出这一范围则说明性别比偏高或偏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性别比为108.18,略高于正常水平。此后,自80年代开始一直呈不断上升趋势,特别是二孩及以上性别比远远高于正常值。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88,分别比“五普”、“四普”、“三普”高出1.45、3.15、6.70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两次调整生育政策,全省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持续得到改善。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0-3岁低龄组人口性别比已下降至108左右,性别比偏高问题正在逐步改善,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态势已经得到根本性扭转。
(二)老龄化进程加快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后的必然趋势,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经过程。一般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所占比例超过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10%,便进入“老年型社会”,一个国家和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4%,则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一标准衡量,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河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7.05%,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0.28%,标志着已经进入“老年型”社会。经过20年发展,从2020年“七普”数据结果看,我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13.92%,已经到达深度老龄化社会的临界值。
人均预期寿命提高。2010年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0岁,比1990年提高3.3岁,比2000年提高2.4岁。2018年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7.06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升,养老保障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人民健康保健意识增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将进一步提高。
老龄化进程加速。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与2010年相比,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5469782人,比重提高6.8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4468199人,比重提高5.68个百分点。2000-2010年10年间,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增幅分别提高4.08和4.49个百分点,说明我省老龄化呈现加速态势。
人口抚养比上升,劳动力负担加重。总抚养比是指总体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反映人口作为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对比关系。2020年,根据“七普”数据测算,总抚养比(0-14岁与60岁及以上人口之和除以15-59岁人口)由42.51提高至66.88,从2010“六普”时两个人负担一个人增加为三个人负担两个人。
(三)人口文化素质全面提升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发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49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4.15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0.70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0.2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其中,拥有大学学历人口是“二普”的51.24倍、“三普”的39.54倍、“四普”的19.51倍、“五普”的5.20倍、“六普”的1.77倍。全省人口受教育程度改善,高等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人力资本质量的提升。从综合反映国民文化素质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看,1982年,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5年,相当于小学六年级水平;2010年提高到8.9年,基本达到初中三年级水平;2020年提高到9.4年,比1982年提高近4年,处于高中一年级水平。
历次人口普查各种文化程度人口
各种文化程度人口(万人) |
“二普” |
“三普” |
“四普” |
“五普” |
“六普” |
“七普” |
大 学 |
18.08 |
23.43 |
58.25 |
178.11 |
524.25 |
926.49 |
高 中 |
56.87 |
399.86 |
455.47 |
716.36 |
913.17 |
1034.15 |
初 中 |
234.91 |
1020.08 |
1509.42 |
2609.93 |
3190.30 |
2980.70 |
小 学 |
1400.54 |
1930.58 |
2249.16 |
2213.51 |
1771.97 |
1840.20 |
全省扫盲工作成效显著。随着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深入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与巩固,文盲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明显下降,受教育人口比重快速提升。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三普”“四普”“五普”“六普”“七普”15岁及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分别为1194万人、1024万人、514万人、188万人、113万人,文盲率分别为22.5%、16.8%、7.7%、2.6%、1.5%。
三、城乡结构实现历史性变革
城镇化是指第二、三产业在城市集聚,农村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使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向农村普及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经济社会现象,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普遍趋势。城镇化水平的高低,既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又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新中国成立前后,河北省行政区划范围变动频繁,城镇化水平较低,1953年“一普”时,全省城镇人口仅419.53万人,城镇化率为11.77%。此后近50年的时间里,河北省的城镇化进程进入曲折徘徊、缓慢发展状态,直到2000年“五普”时,河北省城镇人口达1757万人,城镇化率为26.33%。进入新世纪后,省委、省政府积极实施城镇化战略, 不断深化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加速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全省城镇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六普”时,全省城镇人口为3157.5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3.94%,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8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围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突出新型和统筹两大主题,着眼提速和提质双重任务,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方向,着力优化城镇布局结构,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着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1.6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标志着河北省由“乡村时代”步入“城市时代”。202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4481.65万人,占60.07%,突破60%,10年间城镇人口增加1324.1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1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6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0年的5.74个百分点下降到3.82个百分点。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河北人口发展经历百年栉风沐雨,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变。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7000多万河北人民将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