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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作者:接收外部信息的用户

冀经普办字〔20183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直主要新闻单位: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183号)精神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85号)要求,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的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经济家底,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全省性、系统性社会动员,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和全省各地区,覆盖数百万调查对象,需要动员数十万普查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宣传动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支持、配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氛围,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在新时代背景下搞好经济普查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搞好经济普查对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认识到肩上担负的重大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普查,以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普查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为国家经济发展呈现真实准确的数据。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对象认识到经济普查有利于国家摸清经济发展状况、有利于经营主体未来发展,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增强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和配合度。

  二、宣传动员的内容和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要增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宣传。

  宣传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掌握国家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省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主体日益增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涌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摸清新时代我省经济家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成果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宣传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辖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将全面摸清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等内容。为提高普查效率、减轻普查负担、提升数据质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采集获取普查数据,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宣传依法普查有关要求。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树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依法普查的法治意识,严守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红线。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向普查对象宣传依法如实按时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宣传普查所获取的普查资料保密规定,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曝光查实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准确填报普查资料的良好氛围。

  宣传各地普查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经济普查覆盖面广、涉及调查对象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任务重、难度大。要及时发现、总结各地的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予以宣传报道,体现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科学性,有效指导各地区顺利推进普查工作。积极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普查工作者专业严谨、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理解与认可。

  三、宣传动员的阶段安排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动员工作要把握各个阶段不同的特点,根据各阶段工作内容与重点,采用相应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把准脉搏,取得实效。

  普查准备和清查阶段(2018年)。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以及依法普查为主,着重于国家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人员与普查对象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业务、会计、统计核算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和资料,增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视。做好清查阶段的宣传工作,为查清单位营造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12月份,全国将统一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通过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形成逐渐升温的预热效果,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扎实舆论基础。

  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阶段(20191-9月)。这一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实况。大力宣传报道普查过程中各地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普查,宣传先进感人的普查人物、事迹和普查工作经验,宣传经济普查科学严谨以及普查人员敬业奉献。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

  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201910-12月)。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通过发布公报、进行数据解读等专题宣传,展示经济普查取得的成果,宣传我省经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宣传转型升级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新发展。

  四、宣传动员的组织领导

  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经济普查工作相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当地新闻单位深入宣传报道,与普查机构一起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按照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制作生动有趣,满足人们兴趣点和阅读点的宣传产品,深入浅出地开展宣传,扩大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采取适应新媒体新形势新特点的宣传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组织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通过向管理或服务对象印发通知精准宣传普查对象权利和义务,通过办事大厅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等方式营造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氛围。

  各新闻单位要与普查机构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导向,抓准宣传重点,抓好宣传形式,抓牢宣传平台,做好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经济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准确报道普查数据成果,发挥引导认识、提升配合、促进依法普查的宣传效果。加大新媒体的宣传力度,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配合,讲好普查故事,提升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20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