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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 2021-01-19 浏览次数:?

 

 

 

河北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聚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举措,统计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20余次以局党组、常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针对“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专题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全省统计法治建设要点》,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对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文件和任务,件件有批示、件件抓落实。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和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河北省统计局依法行政考核整改任务清单》和《河北省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整改任务抓落实,补足工作短板,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制定《河北省统计局2020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举措,对法治宣传教育做出系统安排部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抓好普法宣传推动。将学法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促进提升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统计法进党校,1022日,省委党校为县处级领导干部研修班举办了统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统计系统普法学习,印发了《关于在部署2020年年定报工作期间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通知》,在统计业务培训中均专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并与参会业务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为邮政管理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和雄安新区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普法培训。制作《履行统计职责确保数据真实》动漫宣传片,通过网络传播效应加大普法覆盖面。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搜集统计执法典型案例,及时编制“以案释法”解读材料,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利用第七次人口普法、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12月法治宣传月集中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长城新媒体《政策面对面》节目,接受访谈,宣传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

 

三、加强常态化规范化统计执法监管

 

制定印发了《河北省统计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修订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和全省统计抽查工作指引,经省“双随机”办审核批复进行了公示。在做好省级层面工作的同时,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相继对保定、沧州、廊坊、邢台、石家庄、衡水、邯郸、张家口等市开展“双随机”工作进行实地跟进督导,省“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肯定。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1个县(市区)统计局对千余个统计报表单位开展了“双随机”检查。认真坚持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紧盯统计工作各个环节,逐级报告是否存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实行“零报告”,有效起到警示效果,依法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企业133家,其中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罚的109家。

 

四、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省统计局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列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工作专班作出工作安排。专门印发《河北省统计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向全省各级党政领导集中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7000多册,印发《关于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通知》,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自10月份起,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台账,强化督导,逐项销号,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对国家统计局转交的石家庄市经济普查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36名责任人给予处分和问责处理;对34家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其中,8家被认定为一般失信企业,2家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五、不断强化统计信用建设

 

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统计信用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认真履行对统计监管对象信用状况认定、信息归集和管理职责。修订印发了《河北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我省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在省统计局官网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专栏,按规定将统计上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并及时将严重失信企业向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送。持续开展年度“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各级各专业将《统计诚信承诺书》发至每一名统计人员,明确告知统计诚信承诺事项和责任。积极探索建立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工作机制。与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研究落实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纳入“河北金融监管平台”的渠道和方式,支持完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配合推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六、扎实做好统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和监管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专人专岗驻厅办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改革部署相衔接,制定《落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方式进行证照分离”改革,精简审批材料,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核实,坚决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对全省范围6家取得涉外调查资格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年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与不足,统计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也需进一步提高。在下步工作中,省统计局将进一步补齐短板、补强弱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河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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