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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

时间: 2018-08-31 浏览次数:?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

 

省统计局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现将《河北省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对象包括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等,按照职能特点,我局为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部门(A组)。考核方式采取年内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年内抽查主要是采取网站采样、模拟办事群众、随机抽查等方式;年度考核主要通过采样抽查、核查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省政府办公厅将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综合评定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经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干部考核主管部门,按《2018年度全省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确定的分值进行测算并计入绩效管理考评结果。

 

二、把握考核重点

 

省政府办公厅重点考核我局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情况,包括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职能分工确定相应考评项,工作职能之外的内容不进行考核,总分将根据考评项的得分进行百分比转换。为保障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省政府办公厅将委托河北行政学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三、推动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河北省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要求,对照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按照程序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力提倡主动作为、提前完成。责任单位位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要发挥好协调推动作用。考核方式涵盖网站采样的,责任单位会同新闻办做好相关工作。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断加强省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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