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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志方常务副省长在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2009-03-13 浏览次数:?

在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6月17日)
    付志方

    
同志们:
    下面,我就搞好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的有效方法。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二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经济普查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通过普查,可以进一步摸清二、三产业"家底",掌握gdp总量以及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对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措施。这次经济普查。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包括19个国民经济门类以及90个行业大类,还包括企业效益和技术构成等情况,有利于全面掌握产业结构的最新变化,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经济普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通过普查,可以基本摸清全省以及各地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有利于建立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更好地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开展经济普查是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条件。统计是制定规划和政策的数据基础。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既能够全面反映"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执行效果,也将为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制定并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
    二、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经济家底
    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对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重点、依法办事、确保质量,获取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为政府科学决策、企业开展经济活动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第一,要适应形势。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调整、新变化,研究经济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二、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的数量特征和运行规律。目前,服务业和能源资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点问题,也是影响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的重要因素。这次经济普查,要重点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搞清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实际情况,并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律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状况,获取这两个领域全面准确的数据。
    第二,要依法普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济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活动单位灵活分散,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越来越难以掌握实际情况。搞好经济普查,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把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要求各类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真实资料,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查明客观真实情况,领导干部要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要严谨规范。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以对政府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定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标准,规范实施,严谨操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同时,要创新普查方法,推动普查工作及其成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以科技创新保证数据质量。
    第四,要落实责任。在普查的整个过程中,要建立并实施严格的数据质量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全程全员责任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由于个别地方、部门或单位的责任不落实,影响全省普查数据的质量,影响全省普查大局。
    三、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我们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经济普查高效有序开展。
    第一,要高度重视。开展经济普查是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政府行为。普查领导小组是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的"总指挥部",责任重大。目前,一些地方还没有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督导检查各地普查领导小组建立情况,狠抓普查领导组织机构的组建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认真执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普查工作与本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纳入议事日程,做好安排部署,动员所属系统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普查任务。
    第二,要严格履行职责。刚才,会议审议通过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需要强调的是,在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凡涉及普查业务技术方面的事项,由省统计局负责;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省财政厅负责;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省发展与改革委负责;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省工商局、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负责;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省编办负责;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省民政厅负责;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省质检局负责;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省监察厅负责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要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调机制,能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不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省普查工作开展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第三,要广泛宣传动员。宣传部门要在一定时期内把经济普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都能充分了解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方法要求和相关法规,为经济普查营造良好氛围。要动员各类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自觉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形成政府组织实施与公众配合支持的良好互动关系和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