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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召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协调小组会议

时间: 2020-06-1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65日,河北省召开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协调小组组长王素文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协调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杨景祥通报了全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情况,介绍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内容和国家、各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的情况,总结了前一阶段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的工作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审议稿)》。议事规则对协调小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议事内容和议事方式做了详细规定,为全省更好地开展编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议定,一要尽快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抓紧开展2018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本领域相关报表。二要探索编制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省统计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编报范围、方法、表式,编制2016年、2017年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提供技术支撑。三要抓好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省统计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尽快下发通知,加大指导力度,年内启动市级2018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省统计局、林草局要指导秦皇岛市开展好国有林业资源价值化核算试点,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探索方法路径。四要争取实现水环境质量检测站点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常规监测和抽样监测要相结合。

 

  王素文指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摸清我省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全面反映自然资源存量、质量及变动情况,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

 

  王素文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袁桐利常务副省长多次做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去年以来,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推进,出台了《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20162017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值得充分肯定。但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自然资源统计基础薄弱、统计调查制度不健全、统计数据准确性不够等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王素文要求,一要严格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一方面,要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增加统计调查指标、抽样调查样本、监测站点,规范统计调查业务流程,力争尽快实现国家统计数据基本来源于实地调查的要求。另一方面,要严格数据质量审核。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报表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本部门自然资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评估办法,做到表内数据数出有据,可追溯、可核查。二要强化能力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各成员单位要配强本系统统计人员力量,加大对自然资源统计业务的培训力度,更好地满足各级开展自然资源统计监测的需要。要加强统计调查设备配备,积极运用大数据、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不断增强统计调查能力,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要用好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定期更新数据库,丰富数据库资料,逐步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实时动态监测。要完善市县统计调查基础资料,抓紧开展实地调查,保证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表数据真实完整。三要密切协调配合,凝聚编报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调度,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处室和人员,理清职责、压实责任,确保表中每项数据都有人负责。各成员单位要单独编列工作经费,省财政厅要将编表经费列入以后各年度预算,着力予以保障。要严格执行协调小组议事规则,省统计局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加强工作会商和业务交流,及时研究解决编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合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开展。

 

  参加会议的协调小组成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表示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