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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贵锋: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时间:2024-01-17信息来源:承德县统计局

 

 

 

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

 

承德县统计局  马贵锋

 

 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此为标志,我国统计工作从此开始步入有法可依、以法为治的科学发展轨道。值此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我们谨向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而辛勤奉献和不懈奋斗的统计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统计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切实做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基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这一系列举措,充分提现了国家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和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的决心。

       

四十年来,《统计法》伴随着新老统计人一路前行,一路成长,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在这个大变革、大变革、大跨越、大发展的时代中,统计法治工作也面临良好机遇和巨大挑战。处在《统计法》颁布40周年这个节点,我们应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强化统计监督与干部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形成合力,增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监督等其他监督的相互协同,使统计监督发挥独特专业职能优势,为党内各项监督有效贯通、形成合力发挥重要作用。在进一步扎实做好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将统计调查结果和统计分析报告等内容更加有效的运用于统计监督工作之中,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统计职能全面协调发展。

 

回顾《统计法》实施40周年的历程作为基层统计人,我们要正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认真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