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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俊伍:提高站位 狠抓落实 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时间:2024-01-17信息来源:兴隆县统计局

 


 

提高站位  狠抓落实

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兴隆县统计局   卢俊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兴隆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统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核心和关键,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基层基础,强化监督监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为新时代“四个兴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落实提高数据质量新要求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先后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研究统计工作10次,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贯彻落实文件,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先后到县统计局开展工作调研,听取汇报,了解业务,解决问题,支持工作。是县统计局全力贯彻落实。面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新要求,县统计局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贯穿到工作全过程,组织常态化学习,深化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重要性的认识,旗帜鲜明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增强提高数据质工作责任感。近几年累计组织统计相关学习30余次,开展案件警示教育4次。

 

二、狠抓基层基础全面落实提高数据质量有力举措

 

一是抓学习培训。县两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文件的通知》,《选编》《汇编》呈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将统计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下发有关部门和乡镇,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把统计方面相关知识纳入每年必学内容,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形成了县领导示范带动学、有关部门和乡镇积极学、统计部门全面学的局面,全面增强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识。二是抓基层基础。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统计规范化建设、部门统计等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各级统计人员、经费、机构、编制等各项保障,全力支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2022年,安排资金30万元,支持统计局组织开展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和统计法治培训,以及20个乡镇、289个村统计人员培训,实现培训直达最基层,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和依法统计意识。三是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兴隆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逐一明确县、乡、村和有关部门数据质量责任。县统计局及时修订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数据审核评估等制度、办法10项,成《兴隆县统计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制度汇编》,落实各股室、各专业、每个人确保数据质量工作职责。四是抓数据管控。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组织各专业人员,严把数据上报审核关,上报前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当季预计生产经营情况,上报中实行即报即审,对数据波动较大的立即电话查询或入企实地查询,严格源头管控。特别是对上级要求的数据查询坚持作为检验数据质量的有利契机,认真对待,严格组织,确保全部按时答复上报。五是抓入退库管理。加强名录库动态管理,对达不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坚决退库;严把入库关,坚持逢进必查,做到不达标不入库,切实做到应入尽入、该退必退,未出现错入错退等问题。

 

三、强化监督监管努力强化数据质量源头保障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市局法治工作部署和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安排,每年对工业、贸易和服务业等一套表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数据情况。2020年以来共检查四上企业28家;开展联合开展检查4次、企业27家,开展内部双随机检查17家。同时,定期到乡镇、“四上”企业进行业务检查指导,以检查发现问题,以指导提升业务。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公开接受举报。每年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颁布日等契机,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统计法律法规手册,提高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强化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三是建立统计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取得县纪委、监委的支持,建立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具体由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负责对接。四是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县组织部门明确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有关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解,引导各级涉统部门和干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违规干预、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