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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2011-01-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一、为了解能源消费与库存的基本情况,反映能源系统流程主要环节的基本情况和能源使用经济效益,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制定了国家统一要求的报表制度。河北省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制度的统一要求下,结合本省实际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印制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和省统计调查的一部分,各设区市统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省统计局拟订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各市、各业务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也可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调查搜集,但尽量避免与本制度调查内容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由五部分组成:1.综合年度报表。2.综合定期报表。3.基层年度报表。4.基层定期报表。5.联网直报。这些报表反映能源的生产、进出口、库存、购进、消费、库存和能源单耗等情况。

四、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4表)、“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5表)、“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p402表)、“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p403表)、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全省及分市用电量(p405)、主要能源进出口情况(p406)由省直有关部门(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以及p303附表调查方法由各市统计局自行确定(建议只搜集计算《能源平衡表》中的“二、三、四、六部分”);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范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p406)根据相关指标计算和填报。

五、本统计报表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