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解河北省交通运输邮电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以及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河北省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在国家制度的统一要求下,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两部分,包括由各运输邮电管理部门和部分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市统计局报送的报表。
三、本制度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从事铁路、道路、城市公共交通、水上、民航、管道、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业及邮政、电信业的法人单位(含视为法人的单位)。
四、本制度中有关铁路、公路、水上、民航及管道运输业的业务活动情况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大型企业按照报表中规定报送。能源消费表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各市统计局报送。
五、本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