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消费价格统计
(一)基本概念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英文简称CPI)是度量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反映居民家庭购买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它是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价格总水平监测以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其变动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通货膨胀(或紧缩)的程度。
(二)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居民消费价格的调查内容,按用途划分为8个大类,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根据全国城乡12万户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资料中的项目以及居民消费习惯,确定了263个基本分类。
居民消费价格的调查方法是定时、定点、定人直接调查。现行调查方案规定,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如鲜菜、鲜果、肉禽蛋、水产品等,至少每5天调查采集一次价格,每月采价6次;对于工业消费品和粮、油、饮食业等一般性商品每月采集2—3次价格;对于国家控制价格的一些商品或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等,可视情况每月采集1次价格。
(三)权数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所用的权数来源、计算方法及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第二章《主要指标及统计术语》部分。
二、商品零售价格统计
(一)基本概念
商品的零售价格是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的价格,是工业、商业、餐饮业和其他零售企业向城乡居民、机关团体出售生活消费品和办公用品的价格。商品零售价格调查的任务是系统地调查、搜集和整理市场商品零售价格资料,编制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以此反映市场商品零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其目的在于掌握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
商品零售价格的调查内容包括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文化办公用品、日用品、体育娱乐用品、交通通信用品、家具、化妆品、金银珠宝、中西药品及医疗保健用品、书报杂志及电子出版物、燃料、建筑材料及五金电料等16个大类,229个基本分类。
商品零售价格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主要方法是定时、定点、定人直接调查,各地也可以利用价格采集单位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作为辅助性调查工具。
(三)权数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大类权数根据批发零售贸易统计中的相关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推算,小类及基本分类的权数可参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相关权数进行调整,并辅之以典型调查资料。
(四)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相同。
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统计
(一)基本概念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是农业生产资料在流通领域最后一个环节的价格,是工业、商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民出售农业生产资料(包括主要生产性服务,下同)的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的任务是系统地调查、搜集和整理市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资料,编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据此测定全国市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其目的在于掌握农业生产资料的平均价格水平,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同时,为研究城乡市场流通状况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调查内容包括农用手工工具、饲料、产品畜、半机械化农具、机械化农具、化学肥料、农药及农药械、农用机油、其他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和农业生产服务价格。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调查方法是定时、定点、定人直接调查。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其他科学易行的方法进行调查。
(三)权数资料的来源与计算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的权数可根据国家、各省(区)、各市(县)农村住户调查资料中的相关数据、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供销社等销售资料加工计算。对不能在上述资料中取得权数的商品,可根据典型调查资料推算。
(四)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相同。
四、工业品出厂价格统计
(一)基本概念、统计对象和范围
工业品出厂价格是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第一次进入流通领域的销售价格,是构成工业总产值的价格因素。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也称为产出型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产出型P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全部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包括工业企业售给本企业以外所有单位的各种产品和直接售给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产品。主要测量产品离开生产者时的销售产品价格的变化率。
调查对象及范围是全国及各地区各个工业部门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并编制全国、各省(区、市)及大中城市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及各种分类指数。
(二)主要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报告月调查日的工业品出厂价格及相应的基期单价。企业上报的报表应包括报告期单价和基期单价,对于报表中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销售条件等内容都要认真填报。产品报告期单价为报告月8日、18日两次所采单价及其简单平均值。
(三)调查方法
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将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抽样选择调查企业;典型调查是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
(四)计算方法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第二章《主要指标及统计术语》部分。
(五)权数的确定
我国编制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权数是固定权数,权数确定后,一般固定使用五年,在五年期间,若出现产品更新换代快,以致影响权数代表性的情况时,可进行合理修正。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权数是用销售额计算的,采用间接权数方法编制。就是把未被选中的产品(或行业)的权数合理分摊到选中的代表产品(或行业)上去。在分摊权数过程中,采用分层计算的办法。即依次计算行业大类、中类、小类、产品的权数。
五、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统计
(一)基本概念、统计对象和范围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也称为投入型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投入型PPI),是反映工业企业作为生产投入,而从物资交易市场和能源、原材料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时,所支付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统计指标。主要测量生产者所购买的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化率。
调查对象及范围是调查全国及各地区各个工业部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并编制全国、各省(区、市)及大中城市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指数及各种分类指数。
(二)主要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报告月调查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及相应的基期单价。企业上报的报表应包括报告期单价和基期单价,对于报表中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购进条件等内容都要认真填报。产品报告期单价为报告月8日、18日两次所采单价及其简单平均值。
(三)调查方法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将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抽样选择调查企业;典型调查是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
(四)计算方法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第二章《主要指标及统计术语》部分。
(五)权数的计算
与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权数一样为固定权数,权数确定后,一般固定使用五年,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在计算该权数时,是用工业部门各种物资消耗额,采用直接权数的计算方法计算。所用资料为工业普查“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费、库存”资料以及有关部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