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对象、目的和作用
(一)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范围和对象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范围为省、市、县(市)和建制镇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城市市区、县的县城和建制镇的镇区。统计范围包括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不论其行政关系属哪一级主管部门均应统计(即按块块统计)。如现有的某些地区统计资料其统计范围不符合上述规定,未包括中央、省、地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军工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内容,应由当地统计部门收集资料,并据此调整范围后再填报,以保证全省资料不重不漏及各地区资料的可比性。
(二)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目的与作用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目的是全面系统地反映全省城镇发展状况和城镇化进程,为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需求提供统计服务。
1.为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提供统计服务。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全面反映全省城镇化战略和三年大变样重大举措的实施效果,及时监测发现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全省城镇化进程,有效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2.为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调整优化城乡结构是解决制约全省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提供的全面、翔实、准确的城镇统计资料,为研究编制、修订完善符合城镇化发展规律与省情要求的发展规划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和科学依据。
3.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掌握本地区城镇发展基本情况、计划和规划执行情况,为制定完善政策、加强调度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4.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数据和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发布,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
二、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主要内容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包括设区市、县级市、县、建制镇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
设区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劳动力及土地面积,综合经济,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能源电力,内外贸易、外经、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市政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等方面。
1.人口、劳动力和土地面积方面。主要反映人口、从业人员、土地及水资源情况,包括常住人口、年末单位从业人员(城镇)、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水资源总量等指标。
2.综合经济方面。主要反映经济总量、财政、金融、保险情况,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保费收入等指标。
3.农业方面。包括蔬菜产量、水果产量、肉类总产量、奶类产量等指标。
4.工业方面。主要反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
5.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能源电力方面。主要反映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消费情况,包括公路客运量、邮政业务总量、国际互联网用户数、全年用电量等指标。
6.内外贸易、外经、旅游方面。主要反映商业、外贸、外经、旅游情况,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货物出口额、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旅游(外汇)收入、星级饭店数等指标。
7.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主要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情况,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商品房屋销售额、商品房屋空置面积等指标。
8.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主要反映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情况,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初中毕业升学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体育场馆数、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医生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指标。
9.人民生活、社会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居民收支、居民生活、社会保障情况,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社会福利院数等指标。
10.社会治安方面。主要反映交通、社会治安情况,包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犯罪人数等指标。
11.市政公用事业方面。主要反映基础设施、供气、公共交通、绿地情况,包括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供水综合生产能力、用气人口、年末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数、绿地面积等指标。
12.环境保护方面。包括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工业烟尘去除量等指标。
县级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劳动力、土地面积,综合经济,农业,规模以上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贸易、外经、投资,教育、文化、卫生,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和建制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经济、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
三、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方法和数据应用
(一)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方法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按照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科学推算、质量评估等相结合的方法实施。
1.统计口径。各项指标的口径均按现行统计口径执行。
2.统计频率。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年度统计,每年一次。
3.统计数据可通过以下方法取得:(1)利用现有统计资料和日常行政登记资料,结合典型调查进行评估调整;(2)通过抽样调查,利用样本资料推算总体;(3)采取全面调查方式取得资料。
4.数据搜集方式。各设区市统计局、建设部门及协作部门分别将各自负责的数据上报省统计局。
(二)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数据应用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数据一般通过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统计资料等形式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供,以新闻发布形式以及《河北经济年鉴》、《河北城镇化发展报告》等有关书籍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