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统计的对象、范围和作用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建筑业生产就是以工农业产品为原料,经过建筑安装活动形成各种用途的固定资产,其主要活动包括:各种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各种线路、管道和机械设备的安装;原有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理;部分非标准设备的制造:原有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等。
建筑业统计的对象是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数量表现。它通过搜集、整理和分析建筑业的大量经济信息,全面地反映建筑业整个行业的经营活动的条件、过程及成果,以及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力、物力的投入和财务状况。
现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建筑业的统计范围包括全社会国有经济、集体和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法人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建筑业统计范围中暂不包括不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建筑业经营户。
建筑业统计的主要任务是结合采用多种统计调查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反映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资料,科学地整理和分析这些资料,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和有根据的预测,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编制和检查计划提供依据;同时建筑业统计搜集整理的一整套反映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及产供销、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料,也能为企业领导进行微观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二、建筑业统计主要内容
建筑业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对建筑业企业的概况及各种基本标志进行统计,以便根据这些不同标志,整理出不同用途的各种分组资料,从总体及结构上反映建筑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变化趋势。
2.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活动统计。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产品价值量、实物量、质量、机械设备、主要建筑材料消耗等方面进行统计,全面反映建筑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成果。
3.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其成果和一定时点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以及实收资本的规模和构成进行统计,据以分析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实力和偿债能力,同时也为分析研究建筑行业的经济情况、计算增加值等提供资料。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对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财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反映其整体经营状况。
5.建筑业经济效益统计。它是为了反映建筑业企业进行建筑安装生产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有效成果,用建筑业的成果与所消耗的或占用的劳动量之间的值来表示。反映建筑业经济效益情况的主要指标有工程质量优良品率、产值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工期完成率等。
三、建筑业统计方法和数据发布程序
建筑业企业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即全部建筑业企业按统计制度要求填报基层表,报所在地县(市、区)统计局,然后将基层表逐级上报上一级统计部门。
目前建筑业生产、财务方面的统计数据采用下管一级的形式发布,待上一级审核评估认定后,下一级才能对外发布使用。建筑业增加值采用下算一级的形式发布,由上一级统计部门根据下一级统计部门报送的建筑业生产、财务统计数据,进行综合核算和认定并反馈下一级统计部门。
统计数据一般通过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统计资料等形式向党政领导提供,同时以新闻发布、新闻宣传稿件以及《河北经济年鉴》等有关资料形式,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