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2022年度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统计科研课题项目承担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的鉴定结项
(一)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由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鉴定。
(二)提交的材料(包括纸介质及电子版):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重大、重点项目)》;
2.研究成果原件4份,其中3份需做匿名化处理。
(三)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结项证书。
二、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指导项目)的鉴定结项
(一)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指导项目)的鉴定结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需有同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人进行。
(二)提交的材料(包括纸介质及电子版):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一般、指导项目)》;
2.研究成果原件1份;
3.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专家鉴定表(一般、指导项目)
(三)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上述材料无误后核发结项证书。
三、各项目承担负责人应加紧课题研究,所提交材料最迟不超过2022年6月30日。
四、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12号,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张楠、董淑太
联系电话: 0311-87045971-6424、0311-87044911
电子邮箱:506577931@qq.com
附件: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重大、重点项目)
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