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冀政发〔2015〕38号)和省审改办《关于抓紧落实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直部门单独制定、省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与同级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项目编码25004)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