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3)70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
自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以来,省直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扎实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了统计机构、配备了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培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全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和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底前,完成本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目前,一些部门已按要求制定出了本部门的制度,并经省统计局审核同意后下发实施,还有一些部门正在制定中。
为了保证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省政府交办的这项任务,希望各部门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和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工作,按时完成本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我们将在10月中旬就各部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省政府。为此,再重申以下几点:
1、各部门制度制定要如期在9月底以前完成;
2、各部门在制定制度时应根据行业各自特点、执行会计制度的不同来设计报表和指标,以方便基层统计人员填报,但必须要满足全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报表要求;
3、各部门制定的制度格式可参考全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其基本内容应包括:目的意义、包括的行业、报表的范围、报表的频率、报表的表式、指标说明等;
4、各部门制定的制度要报省统计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河北省统计局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