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统社科字[2007]53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7]5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情况,决定在“全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中增加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样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调查工作由河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各市统计局具体实施。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样本由河北省统计局统一负责下发。
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的表式、内容及质量要求不变,各市统计局于2007年7月底前将调查的企业报表资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通过bqq上报河北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
三、由于时间紧迫,各市统计局接此通知后,务必抓紧组织实施调查,确保此项调查顺利进行。
四、全部创新调查经费拟于近期拨付,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朱丽静
联系电话:0311-87041134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