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统能字〔2008〕4号
局机关有关处室、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有关处室:
为了适应我省节能减排工作需要,加强对能源统计的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我省能源统计核算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河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决定成立河北省能源统计核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能源统计核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能源处,负责全社会能源数据的核算和对外发布工作。
能源统计工作涉及范围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局队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专业间协调联系机制,按要求及时向能源处提供有关能源统计数据。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提供统计保障。
河 北 省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二 ○ ○ 八 年 一 月 十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