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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统计局关于推算限下餐饮企业及个体户能源消耗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8 信息来源:国贸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冀统国贸字[2008]13

 

各设区市统计局:

为了准确、及时掌握各地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为节能减排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原限下餐饮企业及个体户样本调查的基础上推算上报各设区市有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推算工作的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是节能减排,节能减排的统计与考核,是各级政府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统计部门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做好统计数据的调查、推算与上报,对于正确反映各地的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贯彻执行《限额以下餐饮企业和个体户能源消费推算办法》。办法就调查对象、内容、周期、上报时间、表式及推算方法等具体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省局沟通,确保调查与推算结果真实反映本地实际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对推算结果的评估与认定。餐饮业能源消耗统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大,且缺乏基础资料,也是整个能源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市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协调,积极创造条件,高质量完成调查、推算与上报任务,同时加大对数据的评估与认定。

四、上报周期与时间:调查推算分设区市2007年全年数据及2008年分季度数据。2007年全年数于2008310日前报省局国内贸易处,2008年各季度数于季后15日内报送。

    《限额以下餐饮企业和个体户能源消费推算办法》及推算程序另发。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