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性"求真务实
为全面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在全省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郭洪波
(2004年2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统计局长会议闭幕不久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3年全省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分析当前法制与设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采取新措施,为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的新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新形势下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
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着全面而深刻的变化。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呈现出新的态势和新的特点。二是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变,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调控的手段和方式发生新的变化。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党政领导更加依赖全面准确的统计信息来确定调控方向、把握调控力度、制定调控政策。三是统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明确了统计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抓紧完善统计制度和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这标志着统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全省统计局长会议要求,统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着力加强统计"四性"(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权威性);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层次和水平,着力体现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着力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抓好各项统计建设和工作落实。
统计法制工作与设计管理工作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统计工作加快发展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新的形势对这种保障和支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乃至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计工作必须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着力体现科学的发展观,更好地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这就要求统计数据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统计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重要性也就无从谈起。维护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者责无旁贷,必须从法制与制度保障方面积极研究有效举措,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第二、推进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适应性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统计调查对象发生了全面而复杂的变化,对各项统计调查的顺利实施和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了严峻挑战。今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民营经济统计等各项工作任务量大,统计调查对象成分复杂、分布广泛,配合程度不高,准确全面实施调查的难度非常大。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必须反映敏捷、适时跟进、措施得力,从制度设计、体系建立、法律宣传、统计执法等方面,依法推进各项统计工作特别是新制度方法和新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第三、科学有效地管理统计工作,需要规范性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中央强调在经济工作中体现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统计工作的影响是深远的,统计工作的方式方法、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内容、统计监测评价、统计分析都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统计部门承担着统计工作的管理、协调职能,新的形势赋予统计工作重要使命,也对统计行使管理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计部门要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统计行政管理的协调作用,加强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整合统计资源,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依法严格规范、组织、管理统计工作。
第四、建设诚信统计,需要监督性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统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力建设诚信统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统计的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建设诚信统计既是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更是统计法的根本要求。因此,统计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建设诚信统计;一手抓统计法制的自我监督和约束,建设法治统计,共同推动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新形势下的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内涵更丰富了,要求更高了,肩负的使命更重了。各级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者要认清形势,积极投身于统计改革和发展大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模范履行工作职责,为统计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完成统计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优质服务。
二、围绕"四性"做好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
温家宝总理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紧完善统计制度和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这是对统计工作提出的高要求,更是对各级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者提出的高要求。在新的一年,我们要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认真研究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做好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这篇大文章。
1、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
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就是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者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使统计数据客观地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状况和发展趋势。
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统计数据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需求,社会上也有一些疑问。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问题。为此,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要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深入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灵活、有效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使"四个不得"(领导干部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弄虚作假;不得对拒绝、抵制、检举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不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现象放任、袒护或者纵容)的规定更加深入人心并认真遵守,使统计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意识和配合程度明显提高,为搞准统计数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各级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工作中的责任。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突出数据质量控制,健全完善分级数据质量责任制,在数据采集、整理、汇总、传输等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上,进一步规范流程,实行全程全员数据质量管理,把数据质量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
三是结合重点指标的质量要求,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统计执法检查要服从服务于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专业工作紧密结合、运转灵活、保障有力的执法检查模式,选择重要指标开展深入有效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的执法保障力度,统计工作布置到哪里,统计执法检查就要覆盖到哪里,特别是对于服务业、个体私营经济等统计的新领域,统计执法检查更要及时跟进。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省局仿照国家统计局的做法,今年建立省级巡查制度,强化对各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之一就是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
四是改进和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增强统计数据质量的业务技术支持。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各项统计调查的实施情况,把握统计数据质量状况。对于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发现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改进统计工作。
2、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
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就是提高统计数据的科技含量,建立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地开展统计调查和评估,统计工作所取得的数据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领导决策的需求。
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力度将会加大,统计工作要体现科学发展观和领导决策的要求,反映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与趋势,加快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制度、统计监测评价等,要尽可能满足经济管理的要求。为此,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要围绕提高
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认真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河北省统计条例》立法进程,为建立科学的统计调查体系提供立法支持。要积极配合省人大立法工作,紧密结合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把握统计工作发展规律,贴近统计工作实际,在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充实、完善《条例》内容,力争使我省《条例》成为一部具有河北特色、立法科学、便于操作的法律规范,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依法规范我省统计工作的需要。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对于国家统一规定的调查制度,统一实施的调查方案,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依照规定严谨操作,不得随意变通、更改。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中,要确保国家统计制度的完整施行,对统一制定的统计标准、指标含义、调查范围、核算方法等,未经审批,不得更改,确保国家制度方法的严肃性。
三是积极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统计调查制度体系。今年我省继续推进服务业、民营经济、就业和再就业等统计调查制度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体系,调整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方法,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任务很重。要依照统计法的规定,统筹谋划,协调兼顾,科学、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3、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
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就是各项统计调查数据按照制度要求的时间做到及时上报,并快速生成反映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动态状况的综合、宏观统计资料;同时,根据领导决策的需要适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材料,为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
新形势下,各级领导机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数据时效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统计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同时,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才能有效发挥统计的价值和作用。为此,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要围绕提高统计工作的及时性扎实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反应快捷的统计执法运行机制。对于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要有预见性,对各类统计调查对象情况有总体把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制定应急方案,采取对统计调查对象事先行政告知,打招呼,调查过程中动态跟踪,统计专业与法制机构密切配合,依法及时查询、催报、查处等多种手段并用。要切实保证突发情况下统计渠道的畅通和统计资料信息搜集、加工、上报的正常运行。
二是积极开拓统计普法宣传新领域。要结合统计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统计普法不断引向深入。在抓好全面普法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抓好对重点普法对象尤其是服务业、个体私营经营业者的宣传,主动送法进居民区、进市场、进企业。要通过主动的、及时地普法宣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增进对统计调查的了解和理解,增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配合意识,减少统计调查中的阻碍和迟滞,从源头提高统计工作的及时性。
三是建立规范的统计报表发送上报登记制度。各项统计调查工作都要规范工作程序,增强统计调查的严肃性,在部署统计调查任务、发送和领取统计调查表,回收统计调查表等重要环节要严格签收登记手续,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责任感,防止因疏漏延误工作,影响统计调查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4、围绕提高统计工作的权威性,进一步做好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
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就是政府统计部门在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基础上,不断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品质,在党政领导、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中有较强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在统计管理、统计协调、统计信息、统计发布和经济调控、服务监督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今年统计工作的特点是"新"、"重"、"难"。要提高统计工作的权威性,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们要敢于迎接挑战,不畏艰难,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统计。为此,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要围绕提高统计工作的权威性积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统计的法制化进程。要以《河北省统计条例》的制定颁布实施为契机,构建完善的统计法规体系,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推进依法统计。统计部门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活动,依法履行为统计调查者保密的义务,并尽量减轻被调查者的负担。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开展工作,既不能越权,又不能失职;既不能乱作为,又不能不作为。
二是依法履行统计工作的管理职能。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管理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全社会统计工作的管理,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和检查。严格部门统计调查的审核,努力实现统计资源的共享,合理利用统计资源,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防止数出多门,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是有效地做好协调工作。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协调任务越来越大,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协调工作运行机制。要做好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过程中制度设计的协调,同时在统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加强协调和工作指导。对于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统计调查任务,要加强情况沟通,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做好统计部门内部职能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形成合力,更好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四是严格执行《统计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增强震慑力。各级统计法制机构要加大统计查处案件的力度,对于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要依照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于一些违法情节严重、影响大的案件要从严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及时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处理。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教育全社会。查处案件要秉公办案,公正执法,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维护统计法的威严。要发现、总结好的典型和好的作法,加强交流,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的领导和建设力度
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非常重要。曾培炎副总理在听取国家统计局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坚决贯彻执行《统计法》,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推动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建设,规范统计活动,维护统计秩序。"因此,要在两方面狠下功夫,加大领导力度和建设力度,为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
一要加强对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新阶段的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将其纳入统计事业发展整体规划,作为重要内容,深入研究谋划,给予更多关心和过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统计法制与设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培养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统计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把统计工作的谋划、推动、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作好统计执法工作的后盾,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法者的执法、护法行为,在遇到阻力、碰到困难,特别是遭受威胁、打击时,挺身而出,维护正义,保护执法者;另一方面要为统计法制和设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宽松的氛围,在办公条件、信息化建设、执法手段等方面提供有力地支持。
二要加强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法制与设管队伍,是做好新阶段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国家统计局李德水局长在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提出了"二十字"的要求,即:"忠于法律,服务大局,作风严谨,廉洁从政,加强学习"。这一要求对我们各级统计执法人员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深刻领会,认真执行,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第一、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统计基本知识和制度方法,学习了解新的统计调查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业务工作能力。第二、要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形象。第三、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统计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做知法守法的楷模,又要做统计法制的推进者。执法检查"唱黑脸"的时候要多一些,往往是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统计执法也有一个真字,要真正执法、敢于执法,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不能执人情法,谁违反统计法搞弄虚作假就要严肃查处。第四、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是统计工作的大局。统计法制工作者要坚决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破除部门利益,紧密围绕统计各项工作,谋划好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做出应有贡献。
同志们,当前全省统计工作正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统计法制与设计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我们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推动全省统计法制和设计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