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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统计局2023年第3统计督察组向省科技厅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4-02-06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河北省统计局于2024年2月5日向省科技厅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河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周国华代表第3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省科技厅副厅长张永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3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科技厅有关内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3年8月27日至9月3日,河北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对省科技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科技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省科技厅落实落地,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督促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督察发现,省科技厅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科技统计基础工作还不扎实。

 

督察组向省科技厅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做好科技统计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强化依法统计,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健全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四是强化数据质量,扎实推进科技统计高质量发展。

 

张永强副厅长对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来省科技厅通报督察反馈意见表示感谢。他指出,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省科技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督察反馈意见为做好科技统计工作提供了良方、指明了方向,省科技厅将认真对标对表,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厅上下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督察整改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的重要标尺,确保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科技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决做到绝不造假、应统尽统。二是深刻剖析,坚决整改。扎实推进整改方案落实,筑牢主体责任,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在夯实工作基础方面,建立常态化传达学习机制,切实消除向基层传达学习延伸的温差,不断巩固全省科技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在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加快建立健全全省科技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在增强服务能力方面,加强科技统计数据和资料管理,推进科技统计数据发布和共享,充分发挥科技统计数据价值。三是建章立制,提升水平。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转观念、转方式、转方法,进一步健全科技统计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住人、管好数,提高数据采集、处理、分析能力,不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实效,推动科技统计工作跃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