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要求,河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河北省审计厅坚持依法依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于12月7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建立沟通联络、信息通报、监督协同、线索移送制、结果共享等五项机制,强化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与省审计厅的协作配合,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意见》强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和省审计厅要相互指导,加强沟通会商、协调联络,及时移送和查处问题线索,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
《意见》要求,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和省审计厅在办理线索移送和开展日常工作协作时,要程序合法、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要加强保密管理,不得泄露在工作协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来源,为更好发挥统计与审计专业优势,提升双方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