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要求,切实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强化统计监督效能,10月11日,河北省统计局、省纪委监委机关、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在明确贯通协同事项的基础上,要加强沟通会商、强化协同监督、深化协同核查、规范线索移送、注重信息共享,着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意见》要求,省统计局和省纪委监委机关、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要把建立贯通协同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强化研究部署、加强调度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协作配合工作质效。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严明纪律要求、积极推动落实,以完善的措施,保障贯通协同机制顺畅运行。
《意见》的出台,为促进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贯通协同,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丰富统计监督内容,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