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以来,河北局把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与统计重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努力实现统计普法全覆盖。
(一)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以发放国家统计局编印的《重要文件选编》为契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对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一是省级领导带头学。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专题学习。省政府常务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统计法》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二是市、县级领导全面学。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通过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等形式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熟悉统计法、尊重统计法的氛围初步形成。三是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省委党校连续三年多次举办统计专题班或讲座,对设区市、县(市、区)分管统计工作的政府领导培训实现全覆盖。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出席“全面加强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专题报告会和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干部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培训班并讲话。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统计法进党校也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引领统计干部职工用法。统计人员始终是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主力军,提高统计人员法治能力始终是工作重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把统计法治教育纳入《2018—2022年全省统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个人自学+专题网班+在线测试+线下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如: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先后组织举办省统计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培训、“民法典”主题学习网班。在浙江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举办的领导干部研修班上安排相关学习内容。二是推动系统学习落实。每年召开全省统计局长会议、全省统计法治会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每年举办法治培训班,对各市法治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三是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连续三年,编印《年定报培训统计普法学习要点》,各级各专业安排部署年定报工作时,增加统计法及实施条例和《河北省统计条例》学习内容,相关专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宣讲统计法,结合业务培训,进行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法守信践诺教育,组织统计人员就严格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作出书面承诺,教育广大统计人员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
(三)狠抓企业人员普法。企业是统计数据源头,企业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源头质量。企业人员始终是重点普法对象。一是坚持将统计普法融入统计调查工作中,在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报表中印制统计法条文,送法上门、普法到人。全省联网直报3万多家企业及其统计人员在接受统计调查任务的同时接受统计普法宣传。二是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短信提醒服务系统,定期向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人员发送普法短信,累积50多万条,实现精准普法。三是加大对乡镇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超过5万人次参加线下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四是推进“四上”单位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河北省“四上”联网直报企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七个不得”》,免费发放,要求“四上”企业张贴上墙,实现对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普法全覆盖。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开展统计“双随机”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专项执法检查时,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说法、以案释法,将统计法制宣传讲堂带进企业,边执法边宣法,提高普法实效。
(四)督促职能部门学法尊法。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对部门统计的宣传指导力度。一是及时主动向部门发放《重要文件选编》,要求将《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传达学习到位,让相关工作人员知悉其精神实质。通过全面深入学习,明确在防范统计造假方面承担责任和违规干预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将承担后果,按时反馈学习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学习统计法、尊重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浓厚氛围。二是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时开展普法培训,在网上河北省地方调查项目管理系统的首页首屏设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方便部门学法。三是协助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讲解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应邀派人到部门开展统计普法培训,有效提高部门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部门统计人员保证数据真实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