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景祥主持召开省统计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对学习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部署。
杨景祥要求,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他指出,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办法》在我省统计史上是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重要制度性文件,是全面推动统计工作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手段,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抓手,省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杨景祥强调,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对《实施办法》逐条逐句进行学习,领会其精神和要义。二是明确督察责任。省委省政府赋予统计部门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职责,这是各单位的共同责任,各单位都要明确所承担的相应工作责任,用好督察这个尚方宝剑。三是制定工作规则。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着手研究制定工作规则,对督察工作作出更细更具体的规定。四是研究拟定督察工作计划。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开展首次统计督察情况,组织实施好今年我省的统计督察工作。省统计局要及时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