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条例》于2004年11月27日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0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河北省统计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总结我省统计改革与发展和统计法制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涵盖统计工作主要方面的重要的地方统计法规。《河北省统计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统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我省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0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