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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经普办联合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8-09-22 信息来源:经普办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08年9月18日,省委宣传部、省经普办在石家庄联合召开河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各设区市宣传部负责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各设区市经普办宣传组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研究讨论了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省经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周运凯,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宣传部秘书长魏平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省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核算处处长张吉良主持。
    周运凯同志在讲话中,介绍了全省经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下一步经普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说,各级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动员工作当作整个经普工作重要环节之一,紧密结合经普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进行,把握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在普查准备阶段,各市经普办要下大力量抓好宣传月活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统一步骤,统一行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把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逐渐推向高潮。在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各市要重点宣传《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让普查对象了解如实申报普查资料、配合普查工作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从而解决“入户难”、“配合难”、“准确填报难”等难点问题。在资料开发阶段,要重点宣传普查应用成果。宣传我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行各业、各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
    魏平同志在讲话中,就如何做好经普宣传工作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说,一是各级宣传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把搞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二是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各级宣传、普查机构、新闻媒体要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我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三是要明确各阶段经济宣传工作的重点,努力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法,使经济普查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时,要搞好典型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经济普查的认识。
    会上,省经普办宣传组组长、中国信息报驻河北记者站站长郝继先对经普宣传工作方案作了讲解。与会人员分别就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一致表示要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圆满完成经普宣传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