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干部作风建设第24期简报以“省统计局开展统计为民特色实践活动”为题,对我局组织开展的“推进统计为民、更好服务群众”进行了刊发。
省统计局开展“推进统计为民”特色实践活动
着眼于落实群众评议、推动统计工作,省统计局以“推进统计为民,更好服务群众”为载体,突出统计特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确保特色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印发了《河北省统计局关于推进“统计为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
一是组织开展好“推进统计为民,更好服务群众”大讨论。从5月份开始,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系统开展“推进统计为民,更好服务群众”大讨论,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民本意识,明晰为民服务的新思路,强化为民服务的新举措,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好以“统计为民”为主题的联系基层工作。围绕“推动统计为民,更好服务群众”,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活动:为县、乡、村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办实事,加强工作指导、业务辅导和资金支持;为统计调查单位办实事,强化对企业、项目单位等被调查单位的业务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基层和百姓办实事,开展“走农户、进企业”活动,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
三是全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措施和办法,抓好《河北省统计专业业务工作操作规范》在省、市、县三级的贯彻执行,强化数据生产过程的监管和控制,推进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分析论证,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结果较好地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四是着力提高统计服务群众水平。加大“推进统计为民、更好服务群众”的工作力度,以新闻发布、编辑出版统计资料书籍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和信息,积极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有效服务。加快推进“企业一套表”试点改革,充分利用现代技术设备和信息传输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切实减轻调查对象负担。
五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审批认定涉外调查项目、涉外调查机构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程序,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中,提供快捷、热情和周到的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统计信息社会共享。
六是扎实开展好社情民意调查。做好党政部门委托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自主调查新业务,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发挥好为群众服务“轻骑兵”、“短平快”的作用。深入研究工作规律和特点,探索创新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运营模式,提高社情民意调查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