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和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联合在河北会堂召开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进了再动员和再部署。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河北省统计局局长郭洪波,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监察厅副厅长秦博勇,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向东,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队长刘刚海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杨景祥主持。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纪检组组长支树槐,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派驻河北调查总队纪检组组长李黎,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总统计师常秀宝出席会议。
郭洪波局长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对统计执法大检查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统计支持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这次大检查的成功与否,关系到统计数据的质量、关系到统计系统的形象,关系到统计工作的权威。全省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扎实工作,不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郭局长强调,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各个阶段工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浓厚社会氛围;二要全面开展自查,强化内部整改;三要突出重点,周密实施抽查;四要严肃查处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同时,他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推动统计执法大检查顺利开展。
秦博勇副厅长指出,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是严肃统计工作纪律,提高统计信息质量的需要,对于促进《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监察机关要通过这次执法大检查,发现和纠正《统计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增强统计人员的纪律观念,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这次大检查,既要查处领导干部擅自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也要追究领导干部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的责任,严肃查处统计机构及其人员不认真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对于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整改的,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对于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刘向东副厅长指出,我们开展这次执法大检查活动,是对统计法律法律贯彻落实的一次很好的促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职能作用,面向全社会集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利用好各级普法组织网络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确保执法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刘刚海总队长指出,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是《统计法》修订后开展的第一次大检查,是《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后开展的第一次大检查,也是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后开展的第一次大检查。这次大检查是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和司法部在新的形势下,为严肃统计工作纪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大检查对调查队系统具有更特殊的重要意义,一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三依调查方针的需要;二是推动调查队改革发展的需要;三是奋力实现“三个提高”的需要。他强调,以宣传教育为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先导,突出检查重点,注重检查实效,检查范围要全面,检查重点要突出,检查方法要多样,检查效果要求实。各级调查队要对大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石家庄市统计局、张家口市监察局、保定市司法局、国家统计局唐山调查队分别发言,对各部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会议设1个主会场,11个市分会场和172个县(市、区)分会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石家庄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同志共近200人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全省各设区市、各县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乡镇统计人员共4000人参加了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