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检验普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获取普查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培养和锻炼普查队伍,近日,河北省经普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河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经普组字〔2013〕5号),对省级综合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经普省级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本次试点工作选取沧州市运河区和青县具有代表性的3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区域,在全面试点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普查员选聘与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电子地图绘制、单位资料比对与核查、PDA数据采集处理软件操作等主要业务环节工作,研究如何通过普查查实全省文化产业和服务业等问题。试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到9月上旬结束。
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河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将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