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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动员部署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10-17 信息来源:普查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核查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核查工作,1015日省经普办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对全省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单位核查办法、核查表式、指标解释、单位划分等具体业务进行了培训。会议由省经普办常务副主任李彦丛主持,省经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张吉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张吉良在讲话中指出,单位核查工作对于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准确界定普查对象行业属性、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单位核查是搞好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是普查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是提高普查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更新名录库的首要任务。各级普查机构一定要认真开展好单位核查,要通过对核查单位名录中全部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切实把所辖区基本单位摸的一清二楚,进一步做好名录库的全面更新和维护,确保普查登记和数据质量。

  张吉良强调指出,这次核查工作从1015日开始,到1130日结束,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级普查机构要科学组织,细致安排,坚决打赢单位核查这场攻坚战。在核查的准备阶段,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核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核查实施办法,组织好业务培训,高质量地完成核查单位名录的整理工作。在现场核查过程中,着力抓好核查工作重点,正确组织填写核查表,复印相关证照。现场核查后,要抓好核查数据的审核分析和评估,认真做好查遗补漏和质量抽查验收工作,确保法人单位查准,产业活动单位查清,单位个数不重不漏,基本信息、行业分类和单位类型准确。

  张吉良要求,各级经普办要切实加强对单位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专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省和设区市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指导解决发现的问题。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经普办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