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76.5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1-4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1805.0亿元,同比增长5.6%,比1-4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餐饮收入71.5亿元,增长4.0%,比1-4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94.5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比4月份加快0.9个百分点。
1-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增长0.8%,饮料类增长14.5%,烟酒类增长14.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6%,化妆品类增长5.8%,金银珠宝类增长7.9%,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0.7%,书报杂志类下降0.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5.3%,中西药品类增长0.9%,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4.5%,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1.4%,汽车类增长5.2%。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