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916.4亿元,同比增长13.2%。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商品零售3776.2亿元,同比增长12.6%;餐饮收入140.1亿元,同比增长33.6%。其中,11月份实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66.9亿元,同比增长69.6%。
1-11月份,粮油、食品类增长2.8%,饮料类增长11.5%,烟酒类增长8.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7.4%,化妆品类增长11.1%,金银珠宝类增长20.1%,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2.4%,书报杂志类增长18.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8.7%,中西药品类增长10.1%,家具类增长44.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5.5%,汽车类增长14.3%。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