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最新发布

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2%

发布日期:2023-12-19 信息来源:贸易外经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916.4亿元,同比增长13.2%。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商品零售3776.2亿元,同比增长12.6%;餐饮收入140.1亿元,同比增长33.6%。其中,11月份实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66.9亿元,同比增长69.6%


1-11月份,粮油、食品类增长2.8%,饮料类增长11.5%,烟酒类增长8.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7.4%,化妆品类增长11.1%,金银珠宝类增长20.1%,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2.4%,书报杂志类增长18.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8.7%,中西药品类增长10.1%,家具类增长44.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5.5%,汽车类增长14.3%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截图_选择区域_20231219152817.jpg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