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当月同比)(%)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累计同比)(%)
分三大门类看,1-4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0%,制造业增长5.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0%。
分经济类型看,多数经济类型企业生产保持增长。1-4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长4.5%;股份制企业增长6.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5.1%;私营企业增长4.8%。
分行业看,1-4月份,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40个行业大类中,28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为70.0%。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5个行业拉动作用较大,共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7个百分点,贡献率达79.7%。
分产品看,1-4月份,在全省统计的431种产品产量中,有262种产品产量保持增长,增长面为60.8%。在装备类产品中,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增长1.3倍,食品制造机械增长66.8%,金属冶炼设备增长9.3%。在消费类产品中,精制茶增长25.1%,饮料增长9.6%,鲜、冷藏肉增长8.9%,化学药品原药增长8.4%。在原材料产品中,生铁增长13.7%,粗钢增长12.2%,钢材增长10.7%,十种有色金属增长15.7%。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6.1%,比上年同期增长0.8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2.2%。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具体请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