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乡村人口比重继续下降,城乡人口结构进一步调整,乡村劳动适龄人口比例提高。年末乡村人口5599.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7.3%,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乡村劳动力资源总量3281.51万人,占乡村人口的5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男性劳动力1753.58万人,占乡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53.4%;女性劳动力1527.94万人,占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