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907.9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城镇实现零售额2266.7亿元,增长8.8%;乡村实现零售额641.1亿元,增长9.8%。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34.9亿元,增长7.2%。一是适逢春节黄金周拉动,各大商家以浓厚的节日氛围,充足的节日货品,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实现商品零售额813.8亿元,增长7.3%。二是住宿、餐饮市场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高端餐饮企业加速转型,全省住宿和餐饮市场有所好转。全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实现营业额28.0亿元,增长1.7%。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实现营业额14.1亿元,增长2.6%;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实现营业额14.0亿元,增长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