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动国家和省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措施落实,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加快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呈现回暖态势
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02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5个百分点。其中,5875家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740.1亿元,增长5.1%,比一季度和1-5月份分别加快2.2和1.6个百分点。
二、城乡市场稳步发展,乡村市场占比有所提高
全省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134.6亿元,增长8.8%,比一季度加快0.5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4%,拉动零售总额增长6.7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93.9亿元,增长9.4%,比一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3.6%,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
三、餐饮消费增长较快,商品零售仍占主导
随着餐饮企业经营方式转变,价格更趋实惠、合理。加之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理念的转变,大众化餐饮逐渐升温。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餐饮收入实现834.7亿元,增长10.1%;商品零售实现7193.8亿元,增长8.8%。从贡献率看,商品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88.3%,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9个百分点。
四、多数商品增长平稳,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加快增长
在统计的27类商品中有13类保持增长,6类商品增速在10%以上,主要类别商品增长平稳。
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分别增长15.8%和7.7%,增速比一季度分别加快3.4和1.8个百分点,比1-5月份分别加快0.8和1.1个百分点。
居住类商品增速加快。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中,家具类商品增长17.6%,增速比上年同期、今年一季度和1-5月份分别加快15.2、0.9和1.4个百分点。
出行类商品增长平稳。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实现252.9亿元,增长2.8%,增速比一季度和1-5月份分别加快1.7和0.2个百分点,对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的拉动作用由一季度的0.2个百分点提高到0.4个百分点。
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加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商品增长20.7%,增速比上年同期、一季度和1-5月份分别加快8.7、1.1和1.7个百分点;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增长35.6%,比上年同期、一季度和1-5月份分别加快29.6、27.4和16.6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商品增长5.6%,比一季度和1-5月份分别加快3.7和3.2个百分点。
五、汽车消费显著回升,对消费品市场带动明显
汽车市场消费增速回升明显。“国六”排放标准7月1日起正式执行,自6月初开始,厂家协同经销商对“国五”库存汽车开展大规模的促销活动,释放了部分消费者购买力,汽车类零售额明显提速,是带动消费品市场回升的主要因素。6月份,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26.2亿元,大幅增长24.2%,而上年同期为下降6.2%,拉动当月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4个百分点。
上半年,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21.7亿元,增长1.4%,增速同比加快1.1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和1-5月份分别加快6.4和4.5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由一季度的34.0%提高到35.7%,拉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5个百分点。
(作者为河北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