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76.4亿元,同比增长33.5%,上年同期为下降27.2%。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544.3亿元,增长31.2%,上年同期为下降27.8%;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2.2亿元,增长91.1%,上年同期为下降7.8%。
1-2月份,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3.5%,饮料类增长20.1%,烟酒类增长45.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1.3%,化妆品类增长19.4%,金银珠宝类增长139.0%,日用品类增长41.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90.3%,中西药品类增长9.9%,通讯器材类增长46.4%,汽车类增长53.2%。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